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等有关要求,近来,赣州市交通运送局印发了《赣州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工作攻略》,着力推进我市交通运送职业绿色节能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请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包含:请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补助资金、请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资金、请求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卡车补助资金。
1.中型卡车:提早作废满1年(含)缺乏2年,补助1.0万元/辆;提早作废满2年(含)缺乏4年,补助1.8万元/辆;提早作废满4年(含)以上,补助2.5万元/辆;
2.重型卡车:提早作废满1年(含)缺乏2年,补助1.2万元/辆;提早作废满2年(含)缺乏4年,补助3.5万元/辆;提早作废满4年(含)以上,补助4.5万元/辆。
2.柴油重型卡车:2轴补助4.0万元/辆;3轴补助5.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助6.5万元/辆;
4.新能源重型卡车:2轴补助7.0万元/辆;3轴补助8.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助9.5万元/辆。
提早作废并新购卡车补助依照提早作废老旧营运卡车补助与新购国六排放规范营运柴油卡车或新能源营运卡车补助之和核算。
提早作废时刻核算方法为强制作废日期减去车辆实践作废日期。(强制作废日期:危险品运送载货轿车10年,其他载货轿车运用的时刻15年,车辆作废时刻以《机动车刊出证明》上的“刊出日期”为准)
(2)车辆刊出前,应持有本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或行政批阅部分发放的有用《路途运送证》;
(3)车辆已完结作废并办理了行驶证刊出手续,并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作废和刊出证明。
(2)《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路途运送证》(或《路途运送证》刊出证明);
(1)提早一年以上作废了自有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卡车,并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作废和刊出证明;
(2)置办了新车,并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了《机动车行驶证》《路途运送证》;
(2)作废车辆的《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路途运送证》(或《路途运送证》刊出证明);
(3)作废车辆《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排放规范佐证资料;
(1)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卡车,并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了《机动车行驶证》《路途运送证》;
(2)车辆契合《城市物流配送轿车选型技能方面的要求》(GB/T29912)有关要求,归入《减免车辆置办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
注:仅新购燃油卡车、新能源卡车、新能源城市配送车等非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卡车,但未作废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卡车的,不享用补助方针。
请求人填写《赣州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资金请求表》(附件),预备纸质请求资料,向车籍地县级交通运送部分提出请求。
县级交通运送部分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阅,请求资料实在完好且契合规范要求的,予以审阅经过;资料缺失或内容无法有用辨识的,将补正要求一次性奉告请求人。
市级交通运送、商务、公安交警部分对请求资料来复核。契合规范要求的,予以审阅经过;不合乎条件的,将相关状况奉告属地县级交通运送部分。